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7号)、《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财企〔2014〕28号)等规定,决定组织申报湖南省2015年第二批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移动互联网重点领域产业化项目;
(二)“移动互联网+”重点领域应用示范项目;
(三)移动互联网产业园信息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四)总部型移动互联网企业引进项目;
(五)移动互联网高端人才创业项目;
(六)移动互联网企业开展直接融资项目;
(七)移动互联网展览、行业峰会、培训班;
(八)新设移动互联网专业;
(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移动互联网支持项目。
详细内容请见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www.hnjxw.gov.cn)和“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通知公告栏《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2015年第二批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申报单位条件
湖南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湖南,且符合申报范围各类别中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通知》)。
三、申报材料
本专项资金申报既要网上申报,也要书面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登录“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中“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http://61.187.56.42:8080/sqgc/login.xhtml)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资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书面申报内容请按《通知》要求提交。
四、申报程序
1、中央在湘企业项目由其在湘一级单位直接向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申报。
2、省属企业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并向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申报。
3、市州企业项目经县级经信、财政部门申报,市州经信、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出具资金申请文件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
4、省财政直管县市企业项目经县市经信、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出具资金申请文件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同时抄送当地上一级市经信委和财政局。
五、申报要求
网上提交资料和纸质文件上报截止日期为8月25日(采用邮寄方式报送资料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邮编:410004
政策咨询和资料受理:宋虹 单华
(电话:0731-88955461 88955538
电子邮件: hnjxwrjc@163.com)
省财政厅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邮编:410015
政策咨询和资料受理:刘天学
(电话:0731-85165299)
监督电话:省经信委纪检监察室 0731-88955382
省财政厅纪检监察室::0731-85165722
“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使用咨询请致电0731-88922633
“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使用咨询请致电0731-85165438
(《通知》详见省经信委、省财政厅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