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召开《湖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听证会公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3-09-25 16:04 【字体:

 为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环保厅决定召开《湖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湖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涉及的固体废物管理范围、污染防治目标、监管制度、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18日8:30-11:30。 

  地点:长沙华文森林酒店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20至35人,其中: 

  1、本省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关注本条例的公民15至2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省(市、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5至10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省环保厅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可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扫描)件一份,报名信函寄至湖南省环保厅固体废物管理站(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政编码41001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731- 85698146;网上报名请登录省环保厅网站(www.hbt.hunan.gov.cn),将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申请的邮箱(787739582@qq.com )。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0月8日17时。 

  五、听证会参会有关事宜 

  省环保厅将于2013年10月9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以上网站进行公告或电话通知参会人员。 

  听证会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吴岱镳 办公电话:0731-85698146 

  段晓丽 办公电话:0731-85698005 

  特此公告。 

  附件:《湖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9月22日 

  附件: 

  《湖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草案 .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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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会理由 

 
信息来源: 省环保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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