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醴陵市沩山镇沩山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5-11-25 11:47 【字体: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醴陵市沩山镇沩山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湘政函〔2025〕144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醴陵市沩山镇沩山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醴陵市沩山镇沩山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醴陵市沩山镇沩山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总面积792.22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为273.57公顷,北至麻石坡,西至村界,东至桃园冲,南至江坡范围内的7片村域窑址与相关遗存点分布较为集中的区域,包括甄皮岭—沩山—桥坑—何莲片区、船形湾—大顺棚片区、曹家冲—邓家湾片区、饭瓢岭片区、竹山湾—江坡片区、西仙缘冲片区和东仙缘冲片区;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518.65公顷,北至地山坡北山脊线,西至村界,东至邓家湾东山脊线,南至村界。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内容、控制要求和保护措施,整体保护沩山村的传统风貌和历史格局。加大对村域内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力度,传承和弘扬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四、你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关系,切实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将《保护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时公布《保护规划》,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历史文化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省直有关部门要依职能协同做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 郭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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