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08-22 17:05 【字体:

湖南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情况自评报告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方案》(国教督办〔2019〕3号)要求,我省对履行教育职责情况逐项进行了自查自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教育发展情况

  2018年,全省共有幼儿园15166所,在园幼儿225.2万人,在园幼儿规模居全国第7,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2.93%,比2017年增长1.89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73%。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98%,初中阶段净入学率为99.8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8%,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初中阶段毕业生升学率达93.82%,比2017年增长1.31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2.54%,比2017年增长1.04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9.83%,比2017年增长3.55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主要履职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召开全省教育大会,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高规格组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5位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继续实行省委领导联系高校制度,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等省领导多次深入学校调研指导,给师生讲思想政治理论课或作形势政策报告。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工作全覆盖,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院(系)党的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民办高校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湖南省教育系统党支部分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对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做出新的规范设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42所高校开展了党委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将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2.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持续实施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在全省高校开展了思政课听课指导工作,组织覆盖所有大学生的学习贯彻新思想研究性学习成果展示竞赛,开展首届全省思政课教师教学展示活动。召开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出台全国第一个加强中职德育工作的文件。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以校园足球、篮球等多项群体性体育活动为载体,持续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组织优秀传统文化、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逐级举办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和建制班合唱比赛,协同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落实国家教育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

  1.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充分赋予高校办学自主权,启动实施新高考改革。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在全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动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2.打造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的湖南品牌。出台《湖南省“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2019—2022年)》,通过实施“互联网+”教育应用全覆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素养提升工程、教育创新发展、教育治理能力提升等五大工程,努力实现“三全两高一大”发展目标。

  3.大力推进教育脱贫攻坚行动。省委、省政府召开两次专题会议,深入推进高校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层面的高等教育服务脱贫攻坚的综合性文件。建设“湖南省教育精准扶贫一单式信息服务系统”,精准实施建档立卡、跟踪反馈、学业帮助等“一单式”帮扶,打通教育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

  (三)稳步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

  1.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将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省共建设实事项目园2213所,1530个乡镇中已有1306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园。107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比例达到87.7%,超过“2018年中西部地区75%的县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国家要求;出台《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支持指导有条件有意愿的县市区积极申报国家评估。出台《湖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8-2020年)》,重点支持24个县开展农村中职攻坚,2018年中职招生26.8万人,占全省高中阶段招生规模的40%,整体上实现了普职分流、大体相当。建立省政府统筹,各部门联动的高职扩招工作机制,为扩招对象量身定做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实行分类管理。召开全省高校推进科教强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与教育部签署“双一流大学”共建协议,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出台《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发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6178所、“黑名单”407所。成功举办首届世界语言资源保护大会,形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个以“保护语言多样性”为主题的《岳麓宣言》。全省14个市州均建有中心特校,30万人以上的73个县市60个建有特校,人口不足30万人的城步县、桂东县、津市市也建有特校。

  2.教育内涵发展进一步加快。全省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快内涵发展。创建中小学省级“特色示范课堂”320个,15个案例被评为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典型经验。180所中小学被认定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省职业院校国家示范专业点、现代学徒制、教学成果奖等核心指标,分别排全国第2、第3、第5;参加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获奖总数排全国第3,其中高职获奖总数排全国第1。2018年,全省高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14项,居全国第3。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中,全省本科高校共获一等奖2项,二等奖13项,获奖总数排全国第12。2018年新增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新增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4个。新增学位点数量排全国第8。

  (四)统筹推进教育重点工作。

  1.高位推动大班额化解工作。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将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列为12项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协调调度相关工作。累计安排省级奖补资金27.38亿元,引导和支持各地积极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为扶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省长许达哲亲自倡导实施“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门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2亿元,支持40个贫困县建设43所“芙蓉学校”。2019年进一步启动了57所乡镇芙蓉学校建设。截至2019年7月,全省义务教育大班额比例降至10.7%,超大班额比例降至0.44%。2018年,全省普通高中大班额占比45.56%,比2017年下降7.85个百分点。

  2.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安排省级专项资金3亿元支持两类学校建设,制定了两类学校建设标准,科学编制建设项目库,研究制定两类学校建设实施的具体意见。

  3.强化教育督导。每年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省级督查、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教育重点难点问题专项督导,推动地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每年按规划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情况评定考核等次,并在主要媒体公布;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效果明显的县市区给予500万元/县的奖励;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五)依法落实教育各项保障措施。

  1.保障教育财政投入。与2017年相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245.36亿元,增长5.63%;各阶段生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均保持稳定增长。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生均拨款制度,并足额拨付到位。2019年起全省投入2.67亿元,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公办园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特教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2018年,中职生均经费拨款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0元,高职院校、本科院校生均拨款分别达到13515.2元、16367.51元。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2018年,完成了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工作,招生录取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11366人,并启动了农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招聘特岗教师5923人;2019年计划培养农村教育硕士师资71人。2018—2019学年向“三区”受援县派出支教教师1315人,为全省39个贫困县农村学校招募讲学教师209人。组织实施2018年“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专门为51个贫困县设置子项目265个,投入专项资金3080万元,培训3.3万人。实施第二轮12个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工作,两年试点周期内共交流轮岗校长教师4835人次。开展“优秀师德典型”“最美教师”“最美教师团队”评选工作,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3.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出台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政策文件,提出了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具体措施,并要求各地统筹考虑高中教师工资待遇。2018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标中单独制定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每年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经费20.77亿元,支持各地为乡村中小学教师兑现绩效工资;每年省级财政投入4.02亿元,支持贫困县为12万余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发放基层教育人才津贴。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9年9月1日起,在全省贫困地区以外的县市区建立乡村教师人才津贴制度。

  (六)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机制。

  1.建立学生安全工作统筹协调机构。成立湖南省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明确专业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学生安全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2.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出台《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健全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8]55号)、《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8]23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职责,构建多部门联合的学生防溺水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学校安全监管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推进建设平安校园。

  3.建立校园及周边安全督查考评机制。建立学生安全工作季度通报、开学督导和事故倒查机制,将学生安全纳入各级绩效、综治和安全生产考评。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实现了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火灾亡人事故、较大校车安全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零报告”,学生溺亡人数较2017年下降46%,学校学生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对照指标体系,目前我省教育发展依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全省每个乡镇建有一所及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的比例暂未达到100%,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偏低。农村和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相对薄弱,消除中小学大班额的任务还很繁重。中职教育吸引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还存在短板,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还有一些地方的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公务员。

  下一步,我省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统筹和领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主体责任,推动各地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相应领导机构,健全完善对市、县两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使全省教育系统成为落实党的全面领导的坚强阵地。

  二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利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契机,构建十大育人体系。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大力开展劳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

  三是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发展质量。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整体提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比重。继续推进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攻坚行动,组织编制全省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的专项规划,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15个县市区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均衡督导评估验收,将20%的县市区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范围。督促相关地方政府按要求规划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在12个贫困县市区开展农村中职攻坚。出台《湖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启动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推进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

  四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督促各地按照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岗位结构比例足额配齐配强专任教师。出台《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出台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文件,通过10个方面的政策举措,确保乡村教师队伍引得进、留得住、教得好。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督促指导各地优先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21日


信息来源: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 喻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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