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04-15 10:05 【字体:

  2018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应中央取消32项行政许可等事项。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均已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以下简称“四办”)改革,省政府公布“四办”事项清单共980项,实现省本级依申请办理类审批服务事项“四办”全覆盖。建立了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库。召开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电视电话会议,印发《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省共梳理出证明事项346项,取消327项,拟保留19项。其中省政府及其部门的证明事项65项,取消52项,拟保留13项,压减比例为80%。按照“三级四同”要求建立了全省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完善行政程序制度,修改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二是加强市场监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衔接整合国家和省级层面“多证合一”目录,实行“37证合一”。全省企业开办平均时间压缩至4天以内,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2.5天以内。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支持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快速退出市场,全省26206户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其中16229户被依法准予简易注销。加强信用信息建设,开通运行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湖南”网站,基本实现政府、企业、个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五类主体信用信息全覆盖,与14个市州、48个省直部门实现了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截至2018年底,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7197万条。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建立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对接“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地区,积极推动湖南优势产业、优秀企业、优质产品走出去,促进融合发展。三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建立1+N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纳入全省绩效考核,在全国率先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负面清单。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出台了《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办法》,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3个。发布《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深入开展生态补偿,制定了《湖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暂行办法》,建立了国控和省控地表水环境监测评价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排污权交易纳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1718笔、金额1.9亿元;核发排污许可证673张,发布62家环境保护黑名单企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统筹推进政府立法。落实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召开了省政府立法计划推进会和全省市州政府立法工作座谈会。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审查修改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5件,出台省政府规章7件。全面清理政府规章,废止5件、修改2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省本级审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稿215件;审查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414件,纠正问题文件156件;备案审查市州政府规范性文件512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79件;办结公民申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9件。四是组织开展全省规范性文件清理。在2017年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后续整改,废止规范性文件1678件,修改126件,宣布失效332件。完成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96件,修改17件。完成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183件,修改22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省、市、县三级政府和部门普遍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平台,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省政府会议”专栏,对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省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进行公布,对决策事项以图解形式向社会公众进行解释说明;设置了“在线访谈”专栏,邀请相关负责人以新闻访谈的形式,对新出台的法规规章政策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网民问答。三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省、市、县三级政府均已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均进行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省政府全年115件重大行政决策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认真总结地方试点经验,开展全省扩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摸底工作。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湘潭经开区推行全省首个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益阳、张家界、邵阳等地开展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或对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依法作了调整。二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参与制定国家层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指导意见。起草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建立和运行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通用法律知识网络考试报名系统,组织了两次全省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网络考试,共41410人报考,其中37381人参加考试、16501人考试合格。审核和发放《行政执法监督证》《行政执法证》13383本,录入执法人员信息154325人、注销2314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成监察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和人员转隶,各级监察委员会如期挂牌、顺利运转。二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省共立案29429件,结案28290件,处分27503人,同比分别增长18.4%、13%、11.7%。立案审查省管干部96人。推进“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直查督办重点问题线索118件,约谈6个县市区。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903件,处理27844人,涉及资金3.8亿元,退还群众资金7551.9万元。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彻查文烈宏等案背后的腐败问题,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77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4人。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审计权能分离改革,建立对下级审计机关和机关内部的绩效考核办法。“上下联动”开展审计工作,尤其在市(县)领导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扶贫资金审计方面,实行全省“一盘棋”,统一调配审计工作人员。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省政府网站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100%覆盖。省政府网站全年发布省门户本级信息21791条;解读信息发布27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5条;办结留言10040条,公开答复77条;征集调查21期,收到意见2706条,公布调查结果21期;在线访谈31期,答复网民提问95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深化运用“枫桥经验”,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省、市、县三级设立“三调联动”专项组,“三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36万余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综治中心,全省县市区婚调中心实现全覆盖。邵阳市、衡阳市、益阳市仲裁委依法依规开展换届工作。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化解矛盾争议主渠道作用。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293件(其中向省政府提出申请509件),受理5735件,审结5452件。办理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的答复举证61件。全省新发生行政应诉一审案件8431件(其中省政府行政应诉一审案件10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215件。全省各仲裁委共受理案件6376件,案件标的总额为142.65亿元。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改选全省3.5万余个调解组织,14.8万名调解员实行“四统一”,建立行专调解组织1760个,落实专职调解员3254人,新增调解组织12类。四是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抓好信访行为和信访工作行为“双向规范”,全面落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全省信访总量比去年下降9.4%。洞口县“信访工作以村为主”的典型做法荣获第二届“全国信访法治进步奖”。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省各级建立起多层次、常态化的学法制度。岳阳、郴州等市制定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将会前学法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规定动作。益阳市政府2018年共举行11次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郴州、邵阳等市对政府组成部门班子成员进行了闭卷抽考。二是抓住法治教育培训这个“关键领域”。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通知,召开专题座谈会,省委书记杜家毫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各级普法讲师团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专题宣讲3000多场。举办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600余场,全省157万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学法考法。三是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开展省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评出年度优秀单位并进行表彰。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在法治湖南网开辟“以案释法”专栏,启动“以案释法”案例选编、编印工作,以案释法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和落实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省长许达哲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领导以及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市州长、县市区长,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200余人参会。会议前举行省政府任命的66名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由许达哲同志监誓。二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红网开展“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活动,20名厅局长作客红网就如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全方位解读。三是抓住考核督查这个“关键环节”。开展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将“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情况”等作为依法治省指标纳入省绩效考核。四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围绕“乡村振兴法治保障”主题,实地调研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湖南广播电视台经视频道跟踪拍摄报道。设立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省级专项课题,开展5个课题项目。创办《湘府法治》内刊,出版三期,发放2100余册。五是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举办“12·4”国家宪法周暨法治湖南建设盛典,上千名观众参会,80多万观众收看直播,表彰了2018年度“湖南省优秀法治建设推进者”“最美公益普法集体”“最美公益普法个人”“法治微电影”“法治公益广告获奖者”“普法创新大赛获奖者”等一批为法治湖南建设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长沙市法治环境在《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2018》中排名全国第一。“岳阳市生态法治建设的制度创新与实践”在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中获得提名奖。22个县市区、48个村(社区)分别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18年度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公务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还有待提高,缺乏依法行政程序理念。二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横向上来看,各地区之间和部门之间不平衡,纵向上来看,各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差异也比较大。三是工作力度有待加大。个别部门不太重视法规、规章的起草,领导班子研究立法草案不严谨,立法的针对性、可行性有待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标准不够清晰,必经程序需要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界定尚不够明确,对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不够;少数单位存在执法不作为现象,执法监督力度不够;部分县级政府不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发挥不够;政府合同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

  2019年,我省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围绕推进《纲要》的全面落实,突出问题导向,把握工作重点,持续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信息来源: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 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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