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办[2012]59号
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为切实加强党委对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7号),省委决定,成立省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梅克保 省委副书记
副组长:黄建国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郭开朗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易炼红 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成 员:彭宪法 省委副秘书长
谢卫东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余爱国 省政府副秘书长
向邦柱 省政协副秘书长
刘显泽 省纪委常委、省纪委秘书长、省纪委办公厅主任
袁新华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唐贵平 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宋甲武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 山 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刘学群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戴美湘 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黄 河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 红 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钟志慧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欧阳煌 省财政厅副厅长
姜春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级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督查室,彭宪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委督查室主任程文亮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委办公厅备案,省委办公厅不再行文。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