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办[2012]69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编办批准,成立省委办公厅法规处。现通知如下:
1.法规处工作职能:
负责省委、省委办公厅文件审核工作;
负责省委党内法规审核工作,围绕党内法规建设开展相关调研;
负责办理省纪委、省委各部委和各市州党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承办省委党内法规和省委规范性文件报送中央备案及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省委党内法规和省委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清理工作;
负责省委领导地方立法的相关服务工作;
负责法治湖南建设的相关协调工作;
负责全省党委系统法规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完成省委、省委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省委办公厅办文处原有的省委、省委办公厅文件审核工作职能划入法规处,其他工作职能不变。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