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好晚稻和秋粮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0-08-18 00:00 【字体: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抓好晚稻和秋粮生产工作及农业部《关于迅速落实国家扶持政策进一步做好秋粮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0]第103号)精神,确保全省2010年粮食生产目标的实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抓好晚稻和秋粮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晚稻和秋粮生产。抓好以晚稻为主的秋粮生产,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至关重要。当前,全省各地秋粮长势普遍较好,已进入产量形成的关键时期。但近期持续高温少雨天气对水稻、玉米生产造成不利影响,晚稻栽插推迟,遭遇寒露风的可能性增大,旱、涝、病虫灾害都有可能发生。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秋粮生产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抢抓农时,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抓好秋粮生产。

  二、认真落实国家晚稻和秋粮生产补助政策。针对当前秋粮生产面临的问题,国务院及时出台扶持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南方双季晚稻主产区实行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将补助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足额落实补助资金。中央分配下拨我省晚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要及时下拨,各市州、县市区财政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二是严格补助标准。农业、财政部门要按晚稻生产面积迅速确定分配方案,按标准及早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各市州、县市区配套资金要足额到位,确保每亩补助不低于国家补助标准。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防止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三是确保肥料及时到户。为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应,这次补助全部实行对农民发放实物,农民凭票领取补助实物,严禁补助资金采用现金形式发放。各级供销部门作为供货主渠道,要迅速组织调运所需的尿素、氯化钾、磷酸二氢钾、“920”等物资,做到保质保量低价,并于8月25日前完成送肥进村入户。补助肥料发放要造册登记备案,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调动基层和农民生产积极性;有条件的地方可由专业化组织结合病虫害防治进行统一施肥。保花肥的施用,湘北最迟不超过8月底,湘南最迟不超过9月5日;粒肥的施用,湘北最迟不超过9月10日,湘南最迟不超过9月20日。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晚稻和秋粮生产补助政策落实工作以县市区为主,各市州加强指导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积极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并于9月25日前将政策落实情况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省人民政府将统一组织对各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强化秋粮生产各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政策解读,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全面迅速准确宣传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努力扩大政策效应,促进秋粮生产。二是加强生产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农技人员驻点到乡,延伸到村,服务到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秋粮田间管理,抓好水稻肥水管理、防高温热害和病虫害防控等工作,做到秋粮一天不到手,管理、服务一天不放松。三是加强部门配合。供销部门要确保供应充足;发改、物价、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哄抬价格和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四是搞好防灾减灾。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气象服务,及时发布农业防灾减灾预警信息,重点防御内涝、干旱和寒露风,提早落实防范措施,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改进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加大督导力度,加强指导服务,狠抓措施落实,坚决打好秋粮生产这场硬仗,千方百计夺取秋粮丰收,确保实现粮食不减产、农民保增收的目标,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信息来源: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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