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办函[2009]12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研究,现将于来山、韩永文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常务副省长 于来山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点工程、民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交通、税务、统计、粮食、物价、法制、应急管理、老龄、军事方面工作,协助负责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发改委、省长株潭办、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参事室(省文史馆)、省政府法制办、省地方志编委、省老龄委。
协助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编办。
联系驻湘军事机构。
副省长 韩永文
负责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建设、金融、证券、保险、地震方面工作。
分管省建设厅、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省人防办、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
联系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九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工作制度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