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类
同意对外公开
湘政建复[2016]9号 签发人:陈向群
向平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山村农贸市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贸市场是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的重要场所,是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消费安全,也关系到环境改善、促进就业和农民增收,是一项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商务部通过开展“双百市场”工程、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跨区域农产品产销链条建设、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等工作,支持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完善电子结算、冷链物流、信息平台等硬件设施建设,优化了交易环境,提高了流通效率。国土资源部要求加强用地审核,积极保障符合要求的商品市场(包括农贸市场)用地。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对于政府投资建设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按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2016年,为进一步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农贸市场发展,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2年,我省启动农贸市场改造工作,2013年开始正式实施“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出台了农贸市场改造建设规范和验收标准,2013-2015年分别安排400个、300个、300个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每年从省级内贸流通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亿元以上专项资金予以补贴支持,其中2013、2015年分别纳入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部分市州政府也拿出一定财政资金支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农贸市场公益属性得到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三年来,省、市、县、乡各级政府上下一心,各部门通力协作,超计划完成了2013-2015年农贸市场的标准化改造工作。下一步,我省将通过以下方式继续支持农村商品流通和市场体系建设:一是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15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二是启动电商扶贫行动,支持51个贫困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三是加快省际边境地区市场体系建设,改变当地流通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实施边贸市场促进工程行动计划,对全省38个与外省接壤的边境县市区的边贸市场建设给予资金扶持,支持方向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农特产品仓储和物流配送等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湖南商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联系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办理处
联系电话:0731-89990370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3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
国务院办公厅(1)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