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3-07-03 10:13 【字体:

  湘建规函〔2013〕191号

各市州、县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自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30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基本在全省铺开。今年5月,我厅对全省特别是34个示范镇的镇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情况进行了摸底检查,发现望城区乔口镇、临澧县新安镇等一批乡镇编制进度快、质量高,符合编制工作要求,但也还有相当部分乡镇存在不少问题。现就加快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进度滞后。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全省各乡镇应在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村镇布局规划,其中,34个示范镇应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镇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但按照进度检查,全省仍有不少单位领导认识不高,不重视村镇布局规划工作,没有把村镇布局规划当做乡镇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工作来抓,工作进展缓慢,有的至今尚未联系规划编制单位开展前期资料收集工作,直接影响了全省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进度。

  2.概念不清晰。《湖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2〕80号)规定,村镇规划主要包括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镇规划包括镇域村镇布局规划和镇区规划,其中镇区规划包括镇总体规划及其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包括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和集镇规划;村庄规划应当在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完成后编制。个别地方没有理清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概念和层次,将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误解为镇规划、乡规划的一个章节,或者多个村庄规划的集成,有的甚至将村镇布局规划等同于村庄布局规划或者村庄规划,导致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出现偏差。

  3.编制深度不够。一是基础工作不扎实。没有掌握现有镇区、集镇、农村居民点及其已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不高,缺乏操作性。二是村庄分类不具体。没有对基础资料进行认真深入分析。主要体现在没有根据客观实际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现有的镇区、集镇和农村居民点进行撤并整合,划分为改扩建、新建、保留、迁移等类型,导致规划中的镇区、集镇和村庄空间布局不合理,不能满足下阶段统筹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需要,指导性不强。三是缺少强制性内容。主要缺少镇(乡)域空间管制的划分和管制措施,供水、排水以及垃圾回收等处理方案,基本农田的保护对策,建设用地的置换和调整等,影响规划实施效果。

  二、加快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进度

  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小城镇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各乡镇尽快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开展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的制定工作,各地可以通过打包的形式,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统一编制,以节约时间、降低成本。尚未启动的乡镇务必在今年7月底前启动;已经启动的,要加快工作进度,务必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审批。全省要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的制定工作,其中示范镇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

  凡未按要求完成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的乡镇,我厅不再安排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其中示范镇未按要求完成的,不再安排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和村镇规划建设事业费,取消对口帮扶企业、对口联系的省直单位和面上指导部门的帮扶项目和资金,考核验收时此项计零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提高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编制质量

  各地要按照《通知》和《湖南省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湘建规〔2012〕300号,以下简称《导则》)要求,明确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的基本原则,落实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的基本内容和强制性内容,妥善处理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与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关系,加强调查研究,创新编制方法,提高编制质量。各地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制定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符合群众要求、符合客观实际、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尤其是发挥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在调整农村空间布局、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各类资源中的重要作用。

  四、规范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成果

  各地要单独编制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不得在镇(乡)总体规划、城乡统筹规划中以单元或章节的形式简单体现。已作为其他规划的单元或章节编制的,应将该单元或章节内容按《导则》要求补充完善,形成独立的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成果,报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各乡镇在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完成后,应将规划成果报省住房和省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备案,并附评审会议纪要和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复文件。 

  望城区乔口镇、临澧县新安镇等地制定的村镇布局规划,现状调研深入、成果规范、内容详实、表达清晰,符合《导则》要求。现已上传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各地可借鉴参考。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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