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功能区规划考虑多方面因素
于来山在会议上指出,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就是要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因素,将国土空间统筹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对不同的功能区分别制定不同的产业布局、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城镇化政策,逐步形成合理有序、持续高效的国土开发格局。
对湖南来说,在长株潭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城市群地区,实行重点开发,有利于聚集经济和人口,带动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在湘西、洞庭湖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农业生产区,通过限制开发或禁止开发,有利于促进环境保护、农产品供给安全和社会进步。
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
据预测,湖南省高峰期人口将达到7500万,按联合国人均0.8亩耕地的“生命保障线”计算,需新增耕地41万公顷,新增建设用地8万公顷,人地矛盾非常突出。按照国务院要求,主体功能区规划分国家和省级两个层次编制,都要求在今年完成。总体来讲,发展程度已经很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地区,可以确定为优化开发区;发展潜力很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可以考虑确定为重点开发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不具备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的区域,或者关系较大范围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区域,可以考虑确定为限制开发区;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必然确定为禁止开发区。
将制定各有侧重的政绩考核体系
目前,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这项工作由省发改委牵头,相关厅局配合,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
于来山强调,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关键靠政策支持。要研究限制、禁止开发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对这些地区的粮食生产和生态保护给予必要补偿;要培育优化、重点开发区的发展能力和创新能力;要研究人口政策,引导一些区域更多地吸纳外来人口定居落户,一些区域逐步自愿平稳有序地向外转移人口。还要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发展要求,制定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避免在政绩考核中单一追求经济发展的倾向。
市、县不再单独编制,但也要划“红线”
国家已明确主体功能区规划只编制国家和省两级,市、县不再单独编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县没有工作要做。于来山要求,市县必须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初步确定自己的发展定位,报省里统一衔接,为划分省级功能区打好基础。此外,市县还要根据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对本地的功能定位,结合地区特点,强化经济布局和政策研究,划定各类功能区的具体“红线”,如城镇区、耕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旅游休闲区、产业园区等,作为各种开发建设行为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