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5-06-30 14:56 【字体:

湖南省林业局

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石漠化

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林造〔20251

HNPR—2025—25008

各市州林业局,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站中心,局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本通知自20256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湖南省林业局

       2025530

湖南省林业局关于

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

石漠化是岩溶地区土地退化的极端形式,也是岩溶地区首要的生态问题。自2008年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以来,经过近二十年的治理,我省石漠化扩展趋势已基本遏制,但是石漠化造成的水土流失、农田冲毁、旱涝灾害等危害依然制约了我省岩溶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石漠化综合治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巴彦淖尔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紧紧围绕岩溶地区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大力弘扬三北精神”“塞罕坝精神等,勇担使命、久久为功,积极助力湖南高质量发展和美丽湖南建设。

(二)治理原则。按照系统治理、合理利用、依法防治的原则,以植被恢复为主要突破口,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结合,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科学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

(三)治理目标。2030年,全省新增石漠化土地综合治理面积16万公顷;到2035年,全省新增石漠化土地综合治理面积32万公顷,实现石漠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石漠化程度持续减轻、水土流失状况基本控制、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二、扎实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

(一)加强石漠生态系统保护。依托天然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政策,加强对岩溶地区天然林、公益林的保护。加强石漠化地区林草防火,优先开展石漠化地区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石漠化地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严格征占用林地草地审批,除项目确需建设且难以避让外,临时使用林地原则上不得使用石漠化治理区域未成林造林地。改进整地方式,石漠化地区人工造林原则上禁止全垦、禁止炼山;严格控制石漠化地区商品林皆伐面积,防止水土流失。将国家石漠公园纳入湖南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理,禁止采石、采砂、采土等经营活动,加大对国家石漠公园的投入和管理。

(二)科学选择治理方式。以中央预算内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简称双重工程)、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等项目为依托,在岩溶地区开展科学绿化行动,恢复和增加植被覆盖。对于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的疏林地、灌木林地和低质低效有林地实施封禁,并辅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对于纳入国土空间造林绿化规划中的土地,优先选择土层较厚、基岩裸露度较低的石漠化土地,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尽可能选择深根系的优良乡土树种人工营造混交林;对其中保水保肥性特别差、适宜造林树种选择非常有限的地块,实行分步治理,允许先新造纯林,郁闭后再通过森林质量提升逐步改造成混交林。对于立地条件良好、坡度较为平缓的潜在石漠化和轻度石漠化土地上生态功能较差的退化防护林、低质低效林、中幼林,采取间伐、抚育和适当补植等林分改造措施。对于具有一定自然恢复能力、以草本植物为主的高海拔石漠化区域,通过修建围栏、设立封禁育草标志、划定管护责任范围、落实管护人员和管护措施等封禁措施,辅以补播乡土草种等人工干预措施。

(三)支持建设必要的工程设施。在石漠化地区严重缺水的地方,结合森林防火和农业水利项目,通过配套建设蓄水池、截排水沟、构筑护岸等方式,提高拦截泥沙能力,集蓄治理区域内的降雨,保障有效灌溉,同时减少水土流失。在交通便利、水源有保障的轻度、中度石漠化区域,支持适度开展坡改梯,通过砌石筑坎、平整土地、降缓坡度并实施客土改良与施肥,加强坡面生物篱的综合治理,推广轮作、套作与农林复合种植等保护性耕作模式。在严重陡坡耕地,按政策协同推进汛旱并防与耕地园地林地置换,减少水土流失,遏制土地进一步石漠化。

四)合理利用石漠资源。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将治石致富相结合,将石漠化综合治理与当地特色产业发展、退耕还林提质增效等结合起来,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带动岩溶地区老百姓持续增收致富。强化岩溶地区非木质资源利用,选择具有高抗性和高经济效益的名特优品种及良种资源,大力发展特色林果、林药、林油、林禽和珍贵树种等特色产业,探索石漠化综合治理碳汇效益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同时,开展精深加工,培育新的衍生产品,延长产业链,提升农林产品附加价值。围绕国家石漠公园独特的岩溶景观资源,挖掘当地民俗、民族、民风特色,力求在不破坏石漠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基础上,利用石漠独特的旅游资源开展生态旅游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

(五)健全石漠监测评估体系。依托高分遥感影像、人工智能、无人机、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方法,建立宏观监测与定位监测相结合的石漠化监测预警体系,对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区开展动态监测。同时,对石漠化治理成效进行监测,科学分析和评价石漠化综合治理措施实施与任务完成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各级政府(石漠化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发挥牵头和统筹协调作用。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强政策支持协同,推动重点任务落实。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用地保障、农业农村部门推行合理的土地耕作模式、水利部门修建必要的水利工程设施。

(三)加强政策扶持。在统筹谋划双重工程、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等项目时,优先考虑岩溶地区的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支持石漠化地区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综合采取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将综合治理后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生态文旅特许经营权、碳汇权益等组合供应方式,引导多元投资主体投入到石漠化综合治理中来,探索建立社会资本投入国家石漠公园建设、保护和利用的引导机制。

(四)加强科技支撑。积极组织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的科研工作和技术攻关。优先开展适宜石漠化地区土壤条件的树种草种的选育研究,选育出一批耐干旱瘠薄、喜钙的树种草种。集成和推广现有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和治理技术与模式。利用3S、大数据分析等高新科技手段,开展作业设计和结果上图,提高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的管理水平和建设质量。

(五)加强教育宣传。利用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等主题日,通过媒体、网络、社区活动等渠道,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的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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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省公报室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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