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湘政人〔2014〕15、17、18号)
任命:
曾启尚同志为省戒毒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欧程远同志为省供销合作总社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供销合作总社副巡视员职务;
邵伏先同志为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
张亚林、郑大华、谭兴和、吴迎学、贺清云、段建南、余进修、朱训德、罗能生、陆远如、岳意定、乌东峰、周用金、刘荣宗、段桂生、汤泽培、黄顺玲、王键、朱翔、刘卡波、汤恢焕等21名同志为省政府参事。其中,刘荣宗同志聘期3年,其他20名同志聘期5年;
李潺、郑宪春、周克臣等3名同志为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免去:
胡晓曦同志的省公安厅副厅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