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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4-11-06 15:37 【字体: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4〕8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26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14〕1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14〕13号),设立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转变

  加强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报告、文章的起草以及有关新闻稿的审定。

  (二)负责起草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和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省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参与起草省委、省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

  (三)对涉及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及时综合归纳,提出供省政府决策的参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议。

  (四)对省内外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五)组织院士专家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进行研究论证,提供咨询服务。

  (六)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会务等工作;承办对外联络工作;承担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参与省政府重大报告、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担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二)综合调研一处

  牵头组织起草省政府重大报告、重要综合性文件(含《政府工作报告》、重要汇报材料、重要文件、政策建议等),负责起草、修改省长的综合性讲话、文章和报告等文稿,起草修改有关新闻稿,起草省委、省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

  (三)综合调研二处

  负责起草常务副省长的重要讲话、文章和报告等文稿;参与省政府重大报告、重要文稿的起草;参与省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重大课题调研。

  (四)综合调研三处

  负责省长参加相关重要活动和会议参阅材料的准备工作;负责对省内外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负责编发相关内部刊物和资料; 对涉及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及时综合归纳,提出供省政府决策的参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议;参与省政府重大报告、重要文稿的起草;办理人民网省长信箱的网民留言。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机关行政编制为2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5名(含正处级纪检员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5名。

  五、其他事项

  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机关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统一管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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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湖南政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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