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宁资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湘政人〔2017〕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宁资利同志任省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副厅长级,试用期一年);
童旭东同志任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袁友方同志任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刘湘奇同志任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主任;
唐国栋同志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免去其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职务;
蒋建湘同志任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总队长(局长),免去其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主任职务;
王前良、王洪斌同志任省监察厅副厅长;
王鹰柏同志任省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
免去周符波同志的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职务;
免去程纪龙同志的省监察厅副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文杰同志的省财政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周国繁同志的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兼)职务;
免去詹鸣同志的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赖明勇同志的长沙理工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万友根同志的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