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协2017年度协商与
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湘办〔2017〕3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州、县市区政协,省直机关各单位:
《湖南省政协2017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省政协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7年1月12日
湖南省政协2017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
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着力提高民主监督组织化程度,不断增强参政议政实效,根据《湖南省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广泛听取各市州政协、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部分省直部门及相关界别政协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省政协2017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
一、专题协商
1. 建设开放强省,促进开放崛起
协商时间与协商方式:6月份,省政协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协商。承办单位: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省政协研究室、致公党湖南省委牵头,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同参与。参加人员:省政协常委会议成员,部分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及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列席。
2. 进一步推进我省教育扶贫的对策建议
协商时间与协商方式:9月份,省政协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协商。承办单位: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省政协研究室、民革湖南省委牵头,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同参与。参加人员:省政协常委会议成员,部分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及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列席。
3. 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存在的问题
承办单位: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省工商联。参加人员:部分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及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列席。
二、界别协商
1. 互联网+智能机器人+养老
承办单位: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农工党湖南省委。
2. 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助推供给侧改革深化
承办单位: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九三学社湖南省委、民建湖南省委。
3. 加快发展我省有色金属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
承办单位: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民盟湖南省委。
4. 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新战略,加速湖湘文化走出去步伐
承办单位:省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省工商联。
5. 建立健全中小学法治教育机制
承办单位: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进湖南省委。
6. 基层宗教场所公共安全管理
承办单位: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7. 我省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工作
承办单位:省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民革湖南省委。
8. 加快大口岸建设,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承办单位: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致公党湖南省委。
三、提案办理协商
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将选取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出的重要提案作为协商议题。视情况邀请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参加。
四、对口协商
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以及群众重大关切,结合各专门委员会特点,组织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对口协商,由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民主监督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结合省政协重点调研发现的问题,组织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1. 建设开放强省、促进开放崛起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省市县三级政协部分委员参与。
2. 我省教育扶贫中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省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省市县三级政协部分委员参与。
3. 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省市县三级政协部分委员参与。
4. 扶贫资金整合使用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协部分常委参与。
5.《湖南省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实施办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牵头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协部分常委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