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厅关于
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湘林策〔2016〕6号
HNPR—2016—20004
为进一步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林业,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的有关规定,省林业厅对厅本级2011年以来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2件,23件继续有效,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湖南省林业厅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湖南省林业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湖南省林业厅
2016年5月19日
附件1
湖南省林业厅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湖南省林业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