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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5-03-25 15:13 【字体: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5〕12号

HNPR—2015—01012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统计局要求从2015年开始建立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工作

  服务业统计数据是全面反映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统计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规模、发展效益、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等情况,对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加强服务业宏观调控,强化部门管理和国民经济核算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省服务业统计工作存在调查单位统计不全、数据统计不准、上报不及时、部门配合不紧密、保障工作不到位等现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服务业发展和服务业统计的总牵头人。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职责分工〉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57号)要求,强化部门职责与分工,切实按照《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做好相关产业统计工作。行业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建立覆盖全行业的统计体系。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业统计;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健全完善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消费等统计;卫生计生部门要健全完善健康服务业统计;民政部门要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业统计;商务部门要健全完善电子商务统计体系;邮政、通信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互联网统计。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时收集、汇总、分析统计数据,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月度、季度或年度业务指标数据,按时报送与服务业核算相关的交通、金融、财政、邮政、通信、用电量、进出口、税收、土地供应等业务指标;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本部门(行业)的协调性评估指标的同时,要及时抄送同级统计部门。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建立服务业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建立服务业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服务业各行业统计数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建立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各级统计部门要定期审核评估服务业统计数据,充分运用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记录和统计资料,分析研判统计调查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确保准确反映服务业各行业总量、结构和发展趋势。要重点加强对服务企业(单位)数量、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利润以及部门业务指标、行政记录的审核评估。交通运输、金融、财政、税务、邮政、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对业务指标和行政记录数据质量的审核把关,提高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基础数据的质量。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汇总辖区内服务业统计数据,并通过全省服务业数据平台、统计月度手册等载体,建立相应的数据交换和信息通报制度,切实增强统计数据的共享共用。

  三、加强基础工作

  (一)加强统计调查工作。加强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调查,加大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指标的审核评估工作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对未进入统计笼子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进行认真清理,督促企业及时申报入库,做到应统尽统。按照《行动计划》确定的10大重点产业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统计制度,对目前没有建立统计制度的重点产业,由各产业发展专项协调小组牵头单位提出并报省统计局批准。同时加强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统计名录库整理及资料收集工作。

  (二)完善服务业名录库。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抓好服务业名录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建立定期跟踪更新制度,及时更新统计对象资料。各级机构编制、民政、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要按规定将掌握的基本单位资料变化情况定期向同级统计部门反馈,确保名录库适时、完整、准确。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个体经营户注册登记管理,推动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注册为法人企业;对新增服务业法人企业(单位)进行工商登记时要向同级统计部门通报。

  (三)加强企业培育申报入库。按照注册为本地法人企业(单位)的原则,引进、培育重点优势服务业企业;鼓励工商个体户转为企业,引导小微企业上规模;凡符合统计制度要求的法人企业(单位)要及时清理、申报并入库统计,重点做好从制造业分离出来的服务业企业和跨省分支机构的清理、申报与入库统计工作,准确反映全省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情况。

  四、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统计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统计制度、改进调查方法、提高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扎实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各级统计部门、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基层服务业企业(单位)要明确责任人员,具体负责服务业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服务业统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足额保障。省统计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评价工作。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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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湖南政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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