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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关闭煤矿采矿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退付和处置商业性煤炭探矿权补助方案》的函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5-02-03 11:09 【字体: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关闭煤矿采矿权价款矿山

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退付和处置商业性

煤炭探矿权补助方案》的函

湘国土资函〔2014〕307号

HNPR—2014—14009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关闭煤矿采矿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退付和处置商业性煤炭探矿权补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11日 

 

湖南省关闭煤矿采矿权价款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退付

和处置商业性煤炭探矿权补助方案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全省将从2014年起关闭约440家小煤矿,处置74宗商业性煤炭探矿权。为做好此次关闭处置工作,特就关闭煤矿采矿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退付和处置商业性煤炭探矿权资金补助制定如下方案。

  一、关闭煤矿采矿权的价款退付

  1.确定关闭煤矿名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关闭煤矿采矿权名单,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查。

  2.核实价款缴纳情况。缴入省、市、县的采矿权价款分别由同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清查核实,逐个列明矿业权人应缴、已缴、欠缴采矿权价款情况。

  3.确定退付价款金额。根据矿山储量核查和年度检测、矿山开发利用年检等资料,对关闭煤矿已缴纳价款的煤炭资源量进行储量核实,核定未开采的储量及对应的价款金额,处罚超深越界盗采资源的违法行为。剩余价款核定后,省、市、县财政分别按缴入本级的价款额度,负责落实退付资金。

  4.退付采矿权价款。根据核定的省、市、县需退付价款额度,矿业权人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退付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经核准后,办理退付手续。省级和市级价款分别由省财政和市财政退付到矿山所在地市或县人民政府,矿山所在地的市或县人民政府负责将省级和市、县级价款退付到经确认的权利人。

  二、关闭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退付

  1.确定关闭煤矿名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关闭煤矿采矿权名单,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查。

  2.核实备用金缴存情况。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关闭煤矿逐矿核实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缴存情况,列出缴存清单,对欠缴采矿权价款的,从应退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中先行抵缴应缴的采矿权价款。

  3.退付备用金。省财政将核实后的备用金本金及利息集中退付到矿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由市、县人民政府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

  三、注销商业性煤炭探矿权资金补助

  1.补助范围。对74宗商业性煤炭探矿权中不符合整合、转采条件,或无整合、转采、保留意向的商业性煤炭探矿权,采取财政补助退出的方式注销。

  2.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取得成本+勘查成本+其他成本。其中,取得成本指探矿权人取得探矿权的成本,包括通过招拍挂、协议出让方式已经支付的探矿权价款以及通过转让方式支付的转让资金。勘查成本指探矿权人取得探矿权后在探矿权范围内开展地形测量、地质填图、水工环地质填图、地质剖面测量、槽探、钻探、水文地质钻探、坑探、物探测井、地震、煤样分析、瓦斯分析、各类工程测量与编录、岩矿芯保管、编制勘查实施方案、编制成果报告等地质工作及实施工地建筑等费用,勘查成本按现行预算标准的90%计算。其他成本指探矿权人开展勘查工作时处理工农赔偿、修路、架电及对探矿权人的合理补偿等费用,按勘查成本的20%核算。

  3.资金筹措。补助资金分取得成本、勘查成本和其他成本。取得成本核定后,省、市、县财政分别按缴入本级的价款额度,负责落实退付资金;勘查成本、其他成本和转让已经支付费用由省级财政预算统一安排。

  4.资金拨付。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测算商业性煤炭探矿权退出补助金额。省级负责的补助资金下达给探矿权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由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包干使用,并负责矿权注销后的后续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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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湖南政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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