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5〕56号
HNPR—2015—01055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15日
湖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发〔2014〕5号)要求,我省决定开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示范区创建地政府的主导作用,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率先在示范区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把示范区建设成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先行区、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实践区,为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目标任务。推动示范区创建地区有效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创建标准规定的各项任务,率先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的典型经验,引领带动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重点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要求,达到《湖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示范区创建地区政府的主导作用,有效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协同推进示范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既有长远发展目标,又有近期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既有整体规划,又有重点攻关,集中力量解决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改革创新、示范引领。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文化自身发展规律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持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统筹协调、共建共享。按照政府组织、专家指导、公众参与、多方兴办的方式,实行多部门协调联动和政策配套,统筹推进不同地区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联动和交流,实现共建共享。
三、创建方法
(一)主要做法。
1、按照创建标准,培育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县市区,推动解决制约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以及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和模式。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湘发〔2013〕6号)精神,因地制宜,分类创建,针对三类地区分别制定不同的创建标准。第一类为中心城市城区(城镇化率75%以上)和长株潭经济强县市,第二类为城乡复合发展县市区,第三类为扶贫开发县市区。
2、依托示范区创建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试点工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统一工作标准,强化督查指导,提供具有普遍示范价值的做法和经验。
3、鼓励示范区创建地区针对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制度设计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工作方案,形成长效机制,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支持。
4、充分发挥示范区创建地区引领带动作用,促进示范区创建地区之间的联动和交流,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二)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
2、申报基本条件:县市区政府积极性高;文化工作基础较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突出成绩;制度设计研究取得一定成果;在全省产生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综合示范带动作用。
(三)创建周期。
创建周期为二年,在全省范围内创建14个示范区。申报、创建时间为2015年至2017年。
(四)创建资格评定程序。
县市区人民政府主动申报,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和公示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获得创建资格。
申报创建工作的具体事项,由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办公室另行文。
(五)中期督查和后期验收。
创建周期内,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地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中期督查。创建周期结束后,对示范区创建地区进行检查和验收。验收不合格,取消命名和授牌。
(六)激励机制。
通过验收的示范区创建地区,命名为“湖南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并授牌。省财政对通过验收的示范区创建地区给予补助和奖励。
附件:湖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