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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5-07-28 09:51 【字体: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

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政发〔2015〕30号

HNPR—2015—00029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5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拿出硬措施,打出组合拳,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继续取消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认真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取消下放一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在向长沙市单独放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放权范围,向其他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要求,对我省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分类处理,除经论证确需调整为内部审批或依法转为行政许可的,其他一律取消,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一审批类别。对省政府工作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进行清理,编制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清单管理,破除中介垄断,规范中介收费,加强中介监管。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编制公布《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推行受理单制度、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全面拓展全省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在投资、建设等领域探索改进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在已公布省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公布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依托网上平台系统,建立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规范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进行督查,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并将各单位审改成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五个“再砍掉一批”要求和“应简必简,能放尽放”的原则,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企业投资审批权限,最大限度减少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权限、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间,进一步落实企业自主权。按照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纵横联动、创新管理的原则,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行并联审批、在线审批,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新机制,努力实现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目标。按照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加强协调、提高效率的原则,制定出台《湖南省省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及实施细则,明确重大项目的建设管理制度、概算批复及调整程序、申报要求等,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决策审批程序,实现决策科学、流程规范、审批高效的目的。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审批时限。加强中介服务市场管理,依法严肃查处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活动,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工作,充分利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平台,推行覆盖全省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和网上并联核准,实现纵横协同监管。通过平台及时发布行业规划及政策、产业调控、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信息,引导企业投资行为。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认真开展我省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进行清理整顿工作,加强对我省新设职业资格的管理,并加强对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工作的监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我省行业组织对口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对省级按规定权限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一步清理、整合和规范。取消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以及主要目的是养人、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性基金;归并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对超过服务成本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存在较大收支结余的政府性基金,要降低征收标准。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严禁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中介服务机构要与审批部门彻底脱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对短期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确需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纳入政府定价目录,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事业单位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坚决取消不合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各部门一律不得设定不合理的市场监管或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建立公开透明的行业协会商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全省收费基金清单。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要求深入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省直各部门要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深化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全省(包括9个试点市)统一执行并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推进全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照一码”。市州人民政府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具体实施意见。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改革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全省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制定全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施方案。下放省工商局私营企业、煤矿企业登记权限。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发展趋势,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推进落实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尤其是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既解决“门槛过高”问题,又解决“无路可走”问题。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督促整改。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教育方面,重点研究推进教育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办法,主动开拓为学校、教师和学生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探索开展“三评一查”归口管理制度,精简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事项,整合内容交叉重复或关联度高的评审评价事项,统筹常规性、临时性检查;在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开展负面清单管理试点,清单之外的事项学校可自主施行,尽量缩减负面清单事项的范围。科技方面,重点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等行政流程“独立运行、相互制约”的原则,健全科技计划管理流程,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全过程“阳光管理”。文化方面,重点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公共文化服务。卫生计生方面,重点推进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社会办医提供良好环境,加强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积极落实单独两孩政策。新闻出版广电方面,重点推进新闻出版广电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行业指导和监管力度,促进全省新闻出版广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体育方面,重点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强化宏观管理职能,发展体育产业。

  (七)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落实“先照后证”改革,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省直各有关审批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监管办法。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包括登记、监管和公示系统)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市场主体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研究制定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意见、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工作措施。

  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工作。落实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要履行好政府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八)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要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大督查力度,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配合各项改革,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修订、审核、清理等工作。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机制并切实发挥工作机制的作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责任、积极跟进,搞好衔接、上下联动。要树立问题导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推进本地本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要切实提高推进改革的效率,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对落实不力的要问责,务求有进展、有突破、有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勇于率先突破。各级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级本部门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指导考评。省政府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市州、县市区改革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的平台。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各级推进改革扫除障碍。加强对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考核,完善考评机制,切实推动各级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合力和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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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湖南政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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