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快推进“村村响”等三项工程建设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5〕43号
HNPR—2015—01042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我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现就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广播村村响(以下简称“村村响”)、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以下简称“户户通”)和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以下简称“无线数字化覆盖”)三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村村响”目标。建设农村日常广播,整合各地防汛抗旱部门已建和在建的山洪灾害预警广播,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主体明确、标准统一、可管可控的农村广播服务网络,为我省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安全可靠的信息发布手段,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快速有效的政令下达渠道。“村村响”工程2015年启动,2016年底前完成,基本实现县市区有广播中心、乡镇有广播站、村有广播室,全省农村广播声音全覆盖。
(二)“户户通”目标。利用直播卫星为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提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2015年,全省完成100万户“户户通”建设任务,并按照被划入直播卫星服务区域的行政村数量确定各市州建设任务。
(三)“无线数字化覆盖”目标。2015年,全省基本完成82座电视发射台和11座广播发射台建设改造任务,基本实现85%左右的城乡居民免费收看12套以上的地面数字电视节目,免费收听3套数字广播节目。
二、扎实推进工程建设
(一)统筹规划建设。“村村响”等三项工程建设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组织实施,与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等相关规划保持一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设施和资源的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技术方案,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三项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由县市区文广新局组织申报,经市州文广新局审核后,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已建和在建山洪灾害预警广播的地方,要强化资源整合,项目改造整合涉及的站点布设、技术规范、信息播报等要求,由各地防汛抗旱部门负责提供,统筹纳入“村村响”工程实施方案。各地建设单位要按照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批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并按要求上报工程建设进度,建立工程建设档案。
(二)落实工程建设要求。“村村响”工程的广播系统必须在县、乡、村三级部署前端,确保广播的安全播出、接收和转播。三级平台应联动可控,支持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广播即时播出。系统要具备广播优先级别设置功能,日常广播上级优先、应急广播下级优先。县级平台必须预留接口,以便与上级应急广播对接,确保实现国家、省、市、县应急广播系统四级联动。“户户通”工程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进行。“户户通”设备采购全省统一组织招标,再由各县市区与中标厂家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支付设备购置资金。“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总体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工程建设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统一安排下推进。工程涉及的建设单位名称、乡镇和行政村名称、发射台名称及技术参数、节目播出内容等情况要及时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在工程完成后,要及时将投入运行的设备纳入本地广播电视监测网范围,确保设备安全播出。
(三)加强资金筹措与管理。“村村响”工程建设资金,以县级政府为主体,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省财政依据各县市区国土面积、组织机构和人均财力水平等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各地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户户通”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每户补助100元,省财政每户补助40元,不足部分采取市州、县市区财政适当配套补助和受益群众自愿出资的办法筹措。“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资金,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的通知》(新广电发〔2014〕311号)规定,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和省政府确定的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和挪用资金。
三、加强运营维护管理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发挥工程长期效益。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运行维护经费由各级政府负责,并列入财政预算。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机构代理维护,为群众提供及时、完整、优质的售后服务。
(二) 组建服务机构和队伍。在乡镇建立集销售、安装调试、售后维修服务于一体的专营服务维修网点,强化售后服务和日常维护。加强培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并在行政村培训技术“能人”,负责解决用户常见小故障、非产品质量问题等。
(三) 丰富节目内容。按照节目与网络并重、内容与覆盖并举的原则,结合我省区域文化特色和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生产,丰富服务“三农”的节目内容,增强节目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把“村村响”等三项工程与农家书屋、“书香湖南”全民阅读活动、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民生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共建共享,增强文化民生工程的综合效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本级“村村响”等三项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将三项工程建设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要组建工作班子负责此项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抽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地广播电视、网络、电力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协助做好路由共杆传输工作,并在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上给予优惠。各地广播电视网络部门应免费传输“村村响”信号。
(二)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规范招投标管理,严格采购程序和技术标准,严肃招标纪律,确保设备器材质量。加强验收管理,制定工程验收工作管理细则,明确验收内容、标准、程序,严格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加强销售、安装、服务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把标准关、质量关、价格关,不得强制群众购买,不得加价出售。切实保障广播电视无线频率运营秩序,严厉打击擅自侵占广播电视无线频率、阻挠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为。
(三) 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农村宣传三项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工作成效等,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和熟练明了的演示,争取农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广泛关心、积极支持、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省里将进行督查并通报各地工程建设进度。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