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曹英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湘政人〔2015〕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曹英华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小春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熊方平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吉芳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李荐国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职务;
罗建军、康云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季心诠同志任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清云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亚武同志任省教育厅副厅长、主任督学;
姚英杰同志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免去唐道明同志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职务;
詹鸣同志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丛培模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志雄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胜军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焕斌同志任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华立同志任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蒋涤非同志任省建筑设计院院长;
免去陈忻同志的省建筑设计院院长职务;
免去李克纲同志的吉首大学正校级督导员职务;
邹冬生同志任湖南农业大学副校长;
免去方逵同志的湖南农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黎正稳同志的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黄政德同志的湖南中医药大学副校长、省中医药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吴移谋同志的南华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文艺文同志的湖南理工学院正院级督导员职务;
王刚同志任邵阳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文明同志的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的任命请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