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30日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我省《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已印发。2026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400元/人,集中参保缴费期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及按国家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属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居民不得在多地重复参加居民医保,也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数据质量,将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确保医疗救助对象以及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通知》指出,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6年出生且在我省参保的新生儿,父母有一方参加我省基本医保的,免缴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自出生之日享受当年待遇。
《通知》统一了财政补助标准。2025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提高至700元/人。2026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原则上,居民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按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参保的,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加财政补助标准之和缴费,并自缴费之日起按规定设置待遇等待期。
值得注意的是,2027年度将试行分档缴费政策,将参保缴费情况纳入医保信用评价范围,对2026年度没有参保缴费的将提高2027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文/杨明 周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