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上空际线管控若干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5-05-31 07:45 【字体:

《湖南省城市上空际线管控若干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让城市城景相融、显山露水、错落有致、疏密适当

  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城市上空际线管控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法规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若干规定》如何管控城市上空际线,营造舒适宜居美观的城市环境?5月3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若干规定》进行了解读。

  强调“建筑高度、通透性和建筑退让”,提升城市美感

  何为“城市上空际线”?《若干规定》中明确,城市上空际线,包括城市与天空交汇的轮廓线即天际线、自然山体与周边建(构)筑物构成的轮廓线即山际线、城市建(构)筑物与周边环境构成的轮廓线即城际线。

  “近年来,我省城市上空际线管控仍有不到位的情况,部分城市地段立面呆板、建筑高度‘剃平头’,天际线不美观、山际线被破坏。”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谷本华介绍,《若干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管控引导,着力构建城景相融、显山露水、错落有致、疏密适当的城市空间环境,让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中看得见天、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若干规定》将城市上空际线管控的要求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明确总体规划要科学确定城市整体空间格局和风貌定位,确定重点管控区域等总体管控要求;专项规划要明确城市高度分区、山水轴线、视线通廊等控制要求;详细规划要将管控要求落实到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中。

  “通过建筑高度、通透性和建筑退让三个方面,《若干规定》将实现对城市上空际线的有效管控。”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欧阳志军介绍,建筑高度方面,主要通过对建筑物高度的控制,引导建筑群形成层次之美,实现显山露水、传承保护;通透性方面,主要通过合理布局城市开敞空间和景观廊道,对临景观廊道、重要山体水体和公园等重要景观的地块进行视线通廊控制,形成通透之美;建筑退让方面则通过合理退让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历史文化设施、自然景观等,形成和谐之美。

  强化法规刚性,确保落地生效

  城市上空际线管控的效果,与法规刚性密切相关。《若干规定》对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若干规定施行之日起二年内,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城市上空际线管控导则,细化管控要求,强化负面清单管控。还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查初步设计、施工图以及开展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等过程中,应当审核城市上空际线管控要求的落实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卿晓英介绍,《若干规定》还针对违反法规的行为,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措施。

  针对建设单位,《若干规定》明确,建设单位突破城市上空际线管控强制性要求进行建设的,将被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措施改正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对罚款数额作了规定。

  针对设计单位,《若干规定》除明确限期改正和罚款措施外,还明确了设计单位造成城市景观风貌破坏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造成城市景观风貌严重破坏的,吊销资质证书,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针对政府及其部门,《若干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上空际线管控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文/郭宸)

信息来源: 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 朱格林
打印 收藏
相关阅读

《湖南省城市上空际线管控若干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33688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