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在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全省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新闻发布会上,省人社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分别就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作为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第一环,全省人社部门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省人社厅一方面推进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强化监察执法。全省人社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劳动报酬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受理劳动者的各类投诉、举报,深入开展监察执法行动。2019年初,全省人社部门集中检查了7800余家用人单位,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4900万元;7月至8月,开展根治欠薪“冬病夏治”专项行动,检查工程项目3000余个,补发工资等待遇7000万元。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2.68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56亿元。
问:在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过程中,公安机关承担怎样的职责?
答:公安机关主要负责移送案件的受理、立案和侦查,还包括对涉嫌犯罪人员的追逃和抓捕等工作。省公安厅建立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分级督办制度,规范和加强对恶意欠薪案件的侦办工作。建立案件沟通和行刑衔接的机制,开展专项督导。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231起,刑事拘留186人,逮捕61人。
问: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有哪些工作亮点?
答: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111件118人,审查后批准逮捕59件61人;共受理审查起诉187件229人,审查后提起公诉76件84人。正确把握政策规定,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既严格把握证据标准,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又准确把握尺度,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截至12月18日,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不批准逮捕57件62人;不起诉74件96人。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办案标准,省检察院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草案),明确了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办理标准。
问:法院对于恶意欠薪犯罪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全省法院实行专门合议庭或独任制审判员,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尽可能地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周期。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恶意欠薪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没有筹款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没有悔罪表现的,依法从严判处,绝不允许适用缓刑;对于能认罪悔罪,特别是到案后能及时足额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取得农民工谅解、消除社会隐患的,依法从轻处罚。今年以来,全省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了欠薪犯罪分子86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欠薪犯罪分子81人。
(文/何金燕 孟姣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