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印发《益阳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激励办法》,对成功预警并组织避险的个人给予1000元至8000元奖励。《办法》自2025年6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奖励标准根据单次避险人数分为4类:成功避险30人(含)及以上,奖励8000元;避险10至29人,奖励4000元;避险3至9人,奖励2000元;避险3人以下,奖励1000元。奖励对象为益阳市辖区内首先发现灾害前兆、及时报告或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的个人,不含公职人员。
《办法》规定,成功避险需符合以下条件:发现因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前兆,较为准确判断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及时向受威胁群众预警,且灾害发生前完成人员转移。其中“避险人数”以未及时转移可能造成的实际伤亡人数认定。
奖励申报需经乡镇政府(街道办)初审真实性,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公示无异议后兑现。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通过制度化激励,构建“群测群防”体系,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文/郭朵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