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加强行业安全监管,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燃气户内事故发生,近日,湘潭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湘潭市管道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管道燃气燃烧器具实行目录管理。
《通知》明确,湘潭市管道燃气燃烧器具实行目录管理,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每年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期发布《湖南省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凡未列入目录的燃气具产品、热水器未加装烟道或烟道安装不规范、燃气具安装在无窗或通风不好的非厨房或居住房间内、燃气表使用期限超过10年且拒不配合更换表具等情况,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不得为其开通气源。对已开通燃气用户,燃气经营企业应针对这些情况及时进行排查及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户,可依法采取限制购气或停止供气等措施,以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还对城市餐饮业瓶装液化石油气改用管道天然气、新建住宅燃气安防产品规范化管理、居民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等工作给予了政策性引导。《通知》鼓励餐饮等场所积极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改用管道天然气,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用户必须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以及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灶具,如需使用采暖炉、大功率热水器、燃烧器等设备,应提前向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报备;积极推广对城市新建住宅燃气设施加装报警器、自闭阀,新建住宅小区管道燃气设计规划中应充分预留采暖供气配套设施及容量;积极推广燃气管道暗埋工艺应用,提升燃气设施安装的美观性和安全性等。
新奥燃气公司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以外的燃气燃烧器具;不要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燃烧器具;主动配合更换超期胶管,积极加装燃气报警器、自闭阀;如需使用采暖炉、大功率热水器、燃烧器等设备,要提前联系湘潭新奥燃气95158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