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10月1日起湘潭全面实行医保市级统筹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0-06-21 07:58 【字体:

  按照国家、省局相关部署,6月19日,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对外公布《湘潭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湘潭全市范围内(包括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等)将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这意味着,今后湘潭市260万参保人员可持卡就近就便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就医,享受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

  当前,湘潭市医保实行的是以县为统筹单位,统筹层次低,基金抗风险程度小,参保人员跨区享受医疗待遇不方便,城区定点医疗机构出现多头监管和监管力量薄弱并存的情况。“市级统筹能够提高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市级统筹则有利于调剂医保基金使用,达到收支平衡,有利于解决县区级统筹存在的政策碎片化等问题,扩大群众的就医范围。

  根据《方案》,统筹的相关内容包括统一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全市将确定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统一制定本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统一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异地就医结算、关系转移接续、档案和财务管理等工作程序和服务标准,并按照“统一收支、统一预算、分级管理、统筹使用”的办法管理医保基金。

  目前,市医疗保障局正在积极有序开展市级统筹有关工作,细化了“时间表”“路线图”,举全系统之力,统筹推进实施方案、信息系统建设等各项工作。下一步,将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全市统一规范经办流程,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市级统筹带来的便利。


信息来源: 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 吴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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