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李女士惊喜地发现,企业4月份仅需缴纳40多万元医保费,“人数没变,但缴纳金额只有之前月份的一半。”原来,为帮助企业解困,湘潭市医保部门从2020年4月1日至5月31日,对全市各类参保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医疗保险费(不含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
“单位经办工作人员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即无需申请,无需审核,不用企业提供任何申报资料,由医保部门直接减征。”李女士说,两个月公司就省了80多万元,大大缓解了复工复产后的资金压力。据了解,4月份,市本级为包括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内的3913家企业自动减征医保费,减征金额2030多万元,5月份仍将继续减半征收。前期已足额缴纳减征期应减免职工医保费的,多缴部分按规定抵缴后续应缴医保费。
湘潭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从6月份起,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出现累计亏损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向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已办理养老保险缓缴的企业,可凭养老缓缴手续直接向医保部门申请;未办理养老保险缓缴的,则需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交《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审批表》、累计亏损月份财务报表以及与医疗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的缓缴协议。缓缴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年度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