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提高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通知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永州市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由340元提高到35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年3700元提高到400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由200元提高到220元,惠及全市16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发放,即城市特困不低于每人每年7800元,农村特困不低于每人每年5200元,其中在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的特困不低于每人每年7800元,4万余名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从中受益。
(文/刘跃兵 黄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