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长沙公积金发布新政 具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缴公积金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0-01-25 10:05 【字体: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月23日下发《通知》,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在长沙市缴存住房公积金,《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调整主要是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审批资料进行了简化、进一步明确了家庭已注销的房产对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具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是否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家属如何继承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4个方面。

  《通知》明确,职工家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不再需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装告知备案证,改为提供《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其他材料仍按照《关于印发〈长金管委〔2018〕2号文件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家庭已注销的房产其中1套不论面积大小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此外,《通知》明确,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000元以下(含)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凭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申请提取被继承人账户余额,不再需要提供公证书。

  (文/王文)

信息来源: 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 范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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