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即将到来,不少市民会出门旅游,跟团旅游仍然是大多数市民出游的首选。日前,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了今年第13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跟团旅游最重要的就是签订合同并索要发票。消费者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游览景点、娱乐标准、购物次数、旅游保险等事项。如果是转团、拼团,旅游社必须提前征得游客同意并在合同中加以注明。
随着生活条件的提升,不少市民选择在国庆长假出境游。出境游期间,如发生商家或导游强买强卖、欺诈消费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要及时收集权益受损的相关证据,避免正面冲突,依法主动维权。必要时,消费者可以请求我国驻外机构协助。
在旅游途中,购物要保持理性,不要被“出来一趟不容易,买些物品回去作纪念,又便宜又实惠”等游说打动,从而冲动消费购物。购物时还要注意对比价格、辨别真伪。
此外,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也希望,市民旅游时讲究文明礼仪,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消费者一旦发现自身权益受损,可通过当地旅游监督管理部门、12315投诉举报热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