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政府办出台规定精简文件会议 文件会议减少30%以上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04-22 10:24 【字体:

  4月17日召开的株洲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精简文件会议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就规范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等提出12条要求,明确今年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减少30%以上。

  在精简文件方面,《规定》提出,规范部门报文行为,完善前置审核机制,严控发文数量。同时,力戒重复发文、升格行文。比如,对于贯彻上级公文精神,照抄照搬,没有新的具体政策措施,对指导株洲工作无实际意义的不再行文;对于当面协商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能够解决的不再行文。

  少开会、开短会、开务实管用的会。市政府办明确,不召开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市直部门的一般性工作安排不召开会议。能合并召开的、套开的不单独开会,能以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形式召开的不集中开会,能现场办公解决的不召集开会。国家级、省级已开到县市区及以下的会议,市里不再安排层层开会。同一事项不得反复开会。

  会议限额和规模如何?《规定》明确,市直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县市区一级,未经审批,不得扩大到乡镇、街道。除多部门整合的会议外,市直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参会人数控制在100人左右。《规定》还明确,除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外,其他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领导作主题报告或讲话,会议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信息来源: 株洲市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 唐煜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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