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湘潭市召开深化机构改革培训会,结合湘潭实际,就推进市县机构改革中的一些重点、难点工作及需要着重把握的问题进行辅导。
目前,湘潭市机构改革工作正处于全面实施阶段,3月底市县两级要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工作是推进机构改革必须抓住的“牛鼻子”,其中定职责是制定部门“三定”规定的中心内容。培训会指出,县(市)区机构改革的重点任务是:在限额内对乡镇(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进行调整优化,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和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
培训会明确,除行政执法机构外,改革后不再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再使用“委、办、局、处”等名称,统一使用“院、中心、站、所”等带有公益单位性质的名称。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则以整合归并执法队伍、探索建立体现综合执法特点的编制管理方式和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为重点任务。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廖桂生参加会议。他要求,全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总体要求,切实强化机构改革责任担当;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以赴抓好改革实施;要压实改革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目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