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优化办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满意度测评的通知》,于本月在各县(市、区)全面开展2018年度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满意度测评。
本次测评以发放测评表至全市188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员的方式进行。监督测评员对本地区的营商环境(包括政务政策环境、法治信用环境、经济产业环境、社会人文环境等)及对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综合情况进行测评。
自2015年以来,郴州市每年12月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满意度测评工作,全方位及时了解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有效解决郴州市经济发展环境的主要问题,营造更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