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部署清理转供电环节收费检查工作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8-11-26 11:33 【字体:

  11月22日,郴州市发改委召集市城区各转供电主体,召开清理转供电环节收费检查工作布置会,现场下发了《关于提醒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价格秩序的通知(郴发改价监提醒〔2018〕5号)》(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确保一般工商业降价政策红利传导至所有转供电终端用户。

  《通知》提醒告诫各转供电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反价格垄断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

  《通知》要求,各转供电主体要严格落实销售电价政策,不得在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对电费进行加价。自2018年11月抄见电量起,对全省电网(含地方电网)转供电终端一般工商业用户到户电价实行最高限价,即终端用户电价不得高于0.919元/千瓦时。

  此外,市发改委将于十二月起对全市城区转供电主体进行全覆盖式检查,提醒告诫各转供电主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如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从重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建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将失信行为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布。

信息来源: 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 喻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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