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发挥绩效管理在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中的“指挥棒”作用,确保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对标提质、旅游强市”战略落地见效,近日,张家界市印发了《2018年张家界市市直单位绩效评估改革方案》,对2018年张家界市市直单位绩效评估改革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
据介绍,《2018年张家界市市直单位绩效评估改革方案》是2009年全省实施绩效评估制度以来,张家界市对市直单位绩效评估制度实施改革幅度为最大的一次。2018年,市直单位绩效评估改革方案具体包括实施方案和评估指标两个方面内容。
在实施方案上,相比上年,张家界市主要进行了以下改革调整完善:一是调整部分评估对象分类。2018年,市直被评估单位共有106个市直单位,为进一步增强评估的可比性,将原“市纪委及市委工作部门、群团组织”2个市直单位类别,调整为“党群工作部门”1个市直单位类别。调整后,党群工作部门类别有26个市直单位。二是调整评估内容体系。对原来“三位一体”模式进行精减,2018年,只保留指标评估项目和加减分项目,取消主观评价项目,不再组织公众满意度调查和内部测评。三是调整评估分值权重。将千分制改为百分制,同时将市直单位业务指标分值占比由上年70%分调整为80%,突出对单位承办的全市重点工作评估,突出对与单位核心职能职责相关联的年度主要业务工作评估,树立正确的评估导向。四是改进评估方式。将依托绩效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强化日常评估,实行季评估和季通报制度。同时规范年终评估开展,增强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五是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实行绩效改进、绩效奖励、绩效问责,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激励约束作用。
在评估指标上,按照指标设置原则,不断优化市直单位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积极发挥评估指标的引导评价激励作用。一是突出重点工作评估。2018年,对每个市直单位设置10项业务指标,主要突出省绩效评估指标任务、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与本单位履行法定职责相关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市83个市直单位合计设置821个具体指标;同时,对所有市直单位设置10项共性指标,主要突出党的建设、公共责任和服务效能三个方面内容的评估。二是优化具体指标设置。大幅度减少和整合百分制专项考核,实行同一事项一次考核、一个结果,减少重复、交叉考核。大幅度减少共性指标特别是一般性业务工作、覆盖对象面小的指标数量,减轻单位迎检负担。加强指标具体考点优化设置,对每项指标突出关键结果考点尤其是问题控制考点评估,提升考评效率。三是改进指标评价标准与计分方法。对百分制专项考核指标、定量指标、定性指标、扣分制指标等类型指标,按照同质事项、同等程度实行同等计分等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具体评估标准与计分方法,提升评估指标的效度、信度、难度和区分度,切实增强指标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可比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