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统计局怀化调查队发布消息,2018年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24元,比上年同比增长10%,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7.1%。
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33元,同比增长 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7元,同比增长1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
国家统计局怀化调查队相关人士介绍,工资收入仍是城乡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最大,高达70.3%,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5.6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是城乡居民家庭收入的稳定助推器,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46.8%,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5.1个百分点,主要是脱贫攻坚力度持续加大,农村社保及扶贫的各项转移收入增多。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市居民收入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5。其中,城镇居民收入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