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需要,近日,怀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怀化市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全面放宽市辖区及其他县市区落户条件,大力实施人才引进新政,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合理制定实施配套政策,确保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顺利推进。
从今年4月1日起,对怀化市2015年公布实施的《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购房、投靠、人才引进、务工、投资经商、居住证落户等六类市辖区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将家属随迁条件由“未婚子女”放宽为“子女”。拓宽人才引进落户通道:取得高校(职院)大专毕业证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职(执)业资格证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可在城区申报落户;被评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以及被评为优秀农民工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可在城区申报落户。同时,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认真做好居住证申领发放工作,根据本地实际不断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权利,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