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全市环境保护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部署会上获悉,为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构建大环保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主动扛起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政治责任,市直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协同,构建“全民共治”大环保格局,打赢蓝天保卫战。
根据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要超过80%。湘潭市委、市政府一直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全市环保工作成效明显。但目前湘潭市空气质量现状与上级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环境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蓝天保卫战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紧建立健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问题导向,各司其职,加强上下、部门联动,共同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构建大环保格局。
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过程中,湘潭市将坚持权责一致,失职追责。《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大气环境质量目标,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整治项目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期限,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湘潭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园区)和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和考核,市委、市政府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县(市)区、园区和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完成质量改善目标、履职缺位、工作不力、重点任务滞后的单位,将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