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提至每人每月55元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8-04-01 10:45 【字体:

  3月28日,张家界市民政局发布消息,张家界市预计从下个月开始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从2016年的50元提高至55元,目前张家界市提标实施方案已出台。根据2017年底张家界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估算,全市约有2万余名残疾人可享受到这一政策福利。

  哪些人可以申领“两项补贴”?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是,具有张家界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是,具有张家界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区县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申领的程序是,残疾人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填写《张家界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人证、低保证、社会保障“一卡通”(或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户籍所在地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经过逐级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提醒残疾人朋友的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信息来源: 张家界市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 唐煜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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