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消防救援总队】首层门厅、楼梯间禁停电动自行车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1-03-02 08:19 【字体: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3月1日起实施。湖南消防救援总队今天深入各地宣传《办法》,教大家如何安全停放电动自行车、如何安全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办法》对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提出了具体标准,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拼装、改装、加装。同时,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作出专门禁令。禁止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层门厅、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和消防车通道及可燃物附近停放电动自行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说,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情况时有发生,电动自行车燃烧迅速、热值高,无序停放极易引发火灾,是人们身边的一颗定时“炸弹”。

  “《办法》实施后,乱停乱放、不安全充电行为将成为整治重点。”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提醒,电动自动车要停放到指定地点,利用专门的充电桩进行充电,不能占用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生命通道”,更不能采取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安全方式充电,消除安全隐患。

  (文/奉永成 颜雨彬 王海芳)

信息来源: 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 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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