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湖南省志(综合本)文化事业篇》评审会在省文化馆召开。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禹新荣,省地方志编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易介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凌之主持会议,省纪委驻文化厅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廖星,省地方志编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黄俊军,省文化厅副巡视员王鹏等参加会议,省地方志编委会及编写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1999年《湖南省志》启动第二次编修,计划于2019年完成。省文化厅承担《湖南省志(1978—2002)文化事业志》和《湖南省志(综合本)文化事业篇》(以下简称《文化事业篇》)的编纂任务。目前,11万字的《文化事业篇》已进入评审阶段,50万字的《湖南省志(1978—2002)文化事业志》(二修)已完成资料搜集,正在分工撰写。
省地方志编委会有关专家在审阅《文化事业篇》相关资料,听取编写组负责人的汇报后表示,《文化事业篇》文稿编目设置合理、内容详实、史料丰富,基本达到了有关要求,充分体现了领导的重视和编辑人员的努力。他们还对《文化事业篇》的时间上限设定、语言文字规范、具体章节的内容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禹新荣对修志工作的进展及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他要求,编写组要根据评审会的意见建议,认真对《文化事业篇》进行修改完善。他强调,修志工作要实事求是,不能随意篡改历史原貌;要精简内容,提炼重要史实;要语言平实,从客观的角度进行叙述;要兼顾各个方面,保障整体性和完整性。
(文/王骁 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