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入湖南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呈逐年递增的趋势,目前全省估计数在30万左右。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湖南成立了来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湖南省“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细化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优化服务管理。各级各部门主动为流动少数民族创业提供工商、税务、贷款、社保等方面的便捷、优惠政策,扶助引导少数民族在城市创业创新,壮大事业。制定了《湖南省生产经营清真“三食”管理办法》,明确优惠政策,规范了清真“三食”的生产、经营活动,基本满足了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需要;编印《少数民族群众服务指南》,积极引导和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社会生活。
三是健全机制体系。充分发挥综治指挥棒的作用,将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列入对市州综治考评范围,以综治考评推动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先后下发了4个政策文件,建立了23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17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1个涉少数民族群众矛盾调处中心和一批社区少数民族群众民生服务绿色窗口,构建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四是注重宣传总结。利用信息媒体平台,从不同角度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宣传,对维护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发挥重大作用的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宣传和表彰,树立了创业创新切糕王子—阿迪力等一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先进典型,创造了民族团结“湖南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