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向贫困地区倾斜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18-06-13 17:16 【字体: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向贫困地区倾斜

  贫困地区可同时启动2个增减挂钩项目

  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关政策的通知》,提出城镇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不得纳入增减挂钩,贫困地区可同时启动2个增减挂钩项目。增减挂钩计划指标向贫困地区倾斜之势明显。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在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的前提下,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然后在城市地区相应新增一批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中、未用完的建设用地指标,即为节余指标。

  按照我省相关政策,贫困地区开展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非贫困地区增减挂钩项目的总面积,原则不超过80公顷。

  此次下发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贫困地区可同时启动2个增减挂钩项目,但单个增减挂钩项目预支的节余指标,不得超过所属项目面积的30%;两个增减挂钩项目预支的节余指标,不得超过300亩。

  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既可由供需双方以协议方式依法流转,也可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开竞价方式拍卖。

  2017年1月,我省首例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实现“省域内流转”,长沙高新区以2.8亿元获得新邵县增减挂钩节余的1200亩指标。到2017年年底,全省流转增减挂钩节余指标8698亩,筹集脱贫攻坚资金22.2亿元。

  (文/ 黄利飞)

信息来源: 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 吕菊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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