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湘潭市特殊药品“扩编” 新增31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20-04-02 09:05 【字体:

  戈谢病是一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罕见病,导致患者血液、器官、骨骼受累。目前伊米苷酶是治疗戈谢病的一种主要药物,价格高昂,对普通家庭来说是沉重的负担。但从4月1日起,治疗戈谢病的药物被纳入湘潭市医保特殊药品管理。这意味着,只要在湘潭市特定的特药药店和医疗机构门诊按规定使用,数万元一支的药品,可按相关医保政策报销。

  湘潭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将部分药品纳入我省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范围的通知》,从4月1日起,我省医疗保险特殊药品进一步“扩编”,包括注射用伊米苷酶在内的31种特殊药品纳入省医保特药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本次新增的31个药品中,以靶向药为主,其中还包含了3个中成药,对于湘潭市医保患者来说,一个月多则可以减少上万元费用支出。

  新纳入特药使用管理范围的药品将执行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的管理要求、待遇标准和结算方式。注射用伊米苷酶(治疗戈谢病的药物)和注射用阿糖苷酶α(治疗庞贝病药物)参照湖南省医保乙类药品消化期管理范围,纳入医保特药管理,在湘潭市特定的特药药店和医疗机构门诊按规定使用,按70%的比例报销,在医保年度支付限额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此基础上的个人药品费用负担,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大病保险政策规定支付。执行日期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4月1日起,湘潭市参保患者可按政策进行报销,在执行时间之前发生的药品费用不进行待遇追补。

  此外,针对特药报销,湘潭市将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简化申请材料,除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疾病证明书外,其它相关医疗文书依据临床诊疗规范,提供能证明疾病及病情程度的相关资料,经网上专家评审通过后,即可纳入报销。

信息来源: 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 喻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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