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从郴州市人社局获悉,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郴州市2354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新待遇279万元,其中市本级为931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新待遇118.53万元。
据了解,郴州市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稳企稳岗稳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从3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待遇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北湖、苏仙两区(城区)调整至1242元/月,增加69元/月,增幅6%;其他县市调整为1098元/月,增加61元/月,增幅6%,其他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计算基数的各项待遇也相应做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