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税务局】深化增值税改革4月1日实施 湖南18万余户企业可享“税收红利”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19-04-02 07:26 【字体:

  深化增值税改革4月1日实施

  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全省18万余户企业可享“税收红利”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深化增值税改革4月1日正式实施。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透露,预计今年我省18万余户企业将受益。

  今天,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出了深化增值税改革后的首张增值税发票。记者看到,11000余元的商品,交税1400余元,比之前减税300余元。“深化增值税改革,我们的利润将大幅增加。”该公司税务经理余萱告诉记者,根据公司去年业绩测算,今年可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约1897万元。

  深化增值税改革,主要内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和出口退税率相应地同步降低。税率调整主要涉及制造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行业。

  为保证减税落到实处,省税务局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借鉴“精准扶贫”经验,提出“精准宣传、精准施策、精准统计、精准考核”思路,制定详细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大力开展政策辅导,全力做好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工作。目前,省税务局已完成18万余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和政策培训,确保纳税人4月1日起顺利开票,5月1日起准确申报。纳税人如对政策有疑问,可随时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文/奉永成)

信息来源: 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 陈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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